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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mzstyjrswj/2024-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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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蒙自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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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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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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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關于蒙自革命烈士紀念碑劃定保護范圍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以及中央、省、州對烈士褒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質量做好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和管理工作,促進英雄烈士褒揚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結合實際,現將蒙自革命烈士紀念碑保護范圍向社會公告如下:
名 稱:革命烈士紀念碑
地 址:蒙自市南湖公園內
保護級別:(市)縣級烈士紀念設施
保護范圍:以烈士紀念碑現有圍欄的綠化花壇外邊沿為界,保護面積共109.18平方米。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破壞烈士紀念設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禁止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工程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紀念設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遺體;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不得從事與紀念烈士無關的活動,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非法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設施,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或者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紀念設施、安放骨灰、埋葬遺體的,將視情節(jié)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周邊從事建設工程主體單位開展工程項目前應征求烈士紀念設施主管部門意見,保持烈士紀念設施周邊環(huán)境莊嚴、肅穆、清凈,不得修建與烈士紀念保護環(huán)境風格相違背的設施。
蒙自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關于蒙自革命烈士紀念碑劃定保護范圍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