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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8/2022-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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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gòu)蒙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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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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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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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對政協(xié)蒙自市第四屆第一次會議第122號提案的答復
張欣委員:
你在政協(xié)蒙自市四屆一次會議上提出的《關(guān)于進一步優(yōu)化紅河大道與明珠路口及興盛路與銀河路口紅綠燈通行時間》第122號提案,市政府已轉(zhuǎn)交我們研究辦理,現(xiàn)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目前蒙自城區(qū)信號優(yōu)化情況
2018年以來,依托世行貸款智能交通改善項目,在城區(qū)108個路口建設完成信號燈聯(lián)網(wǎng)控制,大隊成立信號優(yōu)化配時崗,專職人員24小時值守,目前已實現(xiàn)的功能:一是實現(xiàn)智能信號“自適應”,通過視頻檢測車流量大小自動分配紅綠燈時長,實現(xiàn)從傳統(tǒng)“車看燈”通行到現(xiàn)在“燈看車”放行的轉(zhuǎn)變;二是以“綠波+紅波”的方式調(diào)控信號燈,實現(xiàn)區(qū)域協(xié)調(diào),避免車流大量無序涌入中心城區(qū)造成堵塞;三是通過平峰時段車流與各路口的相位差精細計算,對城區(qū)“兩橫一縱”主干道實現(xiàn)雙向綠波,助力推動道路交通從“走得了”到“走得好”的提升;四是信號優(yōu)化配時崗專職人員24小時值守,根據(jù)第三方交通流量圖適時對擁堵路段信號進行人工干預調(diào)整;五是對因天氣突變或交通事故帶來的擁堵,通過視頻巡查和警員定位調(diào)度就近警力進行疏導,及時緩解交通擁堵;六是在城區(qū)30個主要路口的信號燈配備“備電寶”,在市電停電的情況下不間斷供電,確保信號燈正常工作。
二、你所反映的兩個路口信號燈設置不合理的問題
(一)紅河大道與明珠路口
該路口的車流現(xiàn)狀是紅河大道車流量大、明珠路車流量小,紅河大道路面寬、明珠路路面窄,車流量和路面寬度極不均衡,存在著行人隨車流過街時間不夠的問題。針對此情況,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guī)范》,路面超過16米的在中央設置行人二次過街的要求,交警部門在紅河大道路口設置行人二次過街安全島,并豎立提示牌來確保行人過街等候安全。
根據(jù)你提出的分時段適當延長信號燈的建議,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已經(jīng)安排技術(shù)人員到現(xiàn)場查勘,最大限度優(yōu)化了交通信號配時方案:分為早高峰時段(7:00-9:00、13:30-14:40)東西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7秒(含3秒黃閃),南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74秒(含3秒黃閃);晚高峰時段(11:20-12:40、16:40-19:00)東西方向行人過街配時28為秒(含3秒黃閃),南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67秒(含3秒黃閃);其余平峰時段東西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5秒(含3秒黃閃),南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39秒(含3秒黃閃)。
(二)興盛路與銀河路口
興盛路與銀河路口東側(cè)道路較窄,道路條件有限,無法區(qū)分直行車道和左轉(zhuǎn)車道,只能采取單邊放行的方式,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沒有過街管網(wǎng),銀河路中間行人過街安全島無法設置人行信號燈,如果設置的人行信號燈的話,就能實現(xiàn)在單邊放行西邊時,行人可以按照人行信號燈指示提前走到路中安全島等候,待東邊放行時,就可以安全過街,目前蒙自城區(qū)路面超過16米的街面都需要設置行人二次過街信號燈,但由于政府資金緊張,一直沒有建設。
現(xiàn)對該路口交通信號配時方案做了最大優(yōu)化:早高峰時段(7:30-9:00、13:30-14:40)東西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43秒(含3秒黃閃),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8秒(含3秒黃閃),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8秒(含3秒黃閃);晚高峰時段(11:20-12:40、16:40-17:20)東西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50秒(含3秒黃閃),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 27秒(含3秒黃閃),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32秒(含3秒黃閃);次晚高峰時段17:20-19:00東西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60秒(含3秒黃閃),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9秒(含3秒黃閃),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34秒(含3秒黃閃);夜間22:00-6:00東西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5秒(含3秒黃閃),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4秒(含3秒黃閃),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4秒(含3秒黃閃);其余平峰時段東西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9秒(含3秒黃閃),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3秒(含3秒黃閃),南方向行人過街配時為23秒(含3秒黃閃)。
感謝你對我市公安工作的關(guān)心和支持,請在今后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