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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8/2017-0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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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蒙自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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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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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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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蒙自市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
蒙自市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
根據(jù)新《預算法》關于財政預算公開的相關要求及《紅河州財政局轉發(fā)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文件的通知》(紅財預〔2014〕19號)、《蒙自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蒙自市預算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蒙財發(fā)(2017)29)等文件精神,市財政局對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以及11個鄉(xiāng)鎮(zhèn)“三公”經費進行匯總。全市2017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情況如下:
2017年全市“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3,446.23萬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國(境)費4萬元,公務接待費1,697.6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744.6萬元。與2016年年初預算3,893.04萬元相比,減少446.81萬元,下降11.48%。
按照司法體制改革要求和審計系統(tǒng)上劃要求,2017年起我市法院、檢察院全部上劃省級統(tǒng)管,市審計局經費及資產上劃省級實行統(tǒng)一管理,上劃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列入省級統(tǒng)計。因法檢、審計系統(tǒng)上劃因素影響需對“三公”經費增減作同口徑比較,2017年全市“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3,446.23萬元,與2016年預算3,714.69萬元(2016年全市“三公”經費年初預算3,893.04萬元,扣減上劃省級單位2016年“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78.35萬元)相比,減少268.46萬元,下降7.2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與去年持平,公務接待費減少63.85萬元,下降3.6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減少204.61萬元,下降10.5%。
蒙自市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統(tǒng)計表
單位:萬元
項目 |
上年預算數(shù) |
上年預算數(shù)(同口徑) |
本年預算數(shù) |
比上年預算數(shù)增、減情況 |
比上年同口徑預算數(shù)增、減情況 |
||
增、減金額 |
增、減幅度 |
增、減金額 |
增、減幅度 |
||||
合計 |
3,893.04 |
3,714.69 |
3,446.23 |
-446.81 |
-11.48% |
-268.46 |
-7.23% |
1.因公出國(境)費 |
4 |
4 |
4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務接待費 |
1,806.75 |
1,761.48 |
1,697.63 |
-109.12 |
-6.04% |
-63.85 |
-3.62% |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2,082.29 |
1,949.21 |
1,744.60 |
-337.69 |
-16.22% |
-204.61 |
-10.50% |
其中:(1)公務用車購置費 |
150.00 |
100.00 |
250.00 |
100.00 |
66.67% |
150.00 |
150.00% |
(2)公務用車運行費 |
1,932.29 |
1,849.21 |
1,494.60 |
-437.69 |
-22.65% |
-354.61 |
-19.18% |
附件:“三公”經費口徑說明
一、“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從年初預算批復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用的預算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三、使用市級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的部門均納入統(tǒng)計的單位范圍。蒙自市各部門“三公”經費,由各部門在其部門門戶網站上公開,如需了解具體情況,可與部門直接聯(lián)系。
附件【U0201708103647331164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