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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8/2019-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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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蒙自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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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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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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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關于紅河州(蒙自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項目竣工決算(不含項目資金收支)審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蒙自市審計局于2018年10月對紅河州(蒙自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項目竣工決算(不含項目資金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紅河州(蒙自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項目位于蒙自市十里鋪,結構類型為框架結構、五層、高17.40米,建筑面積2593.87平方米,概算總投資459.24萬元;項目于2010年4月10日開工建設,2015年3月18日完成竣工驗收備案。
經審計,紅河州(蒙自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項目完成總投資386.84萬(此次送審為工程主體部分),其中:建安工程投資353.30萬元,待攤投資33.54萬元。
二、審計發(fā)現問題及整改情況
多計工程價款45.35萬元。
針對以上問題,蒙自市審計局向蒙自市社會福利院發(fā)出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并提出在今后工作中,加強管理,將工程檔案、資料收集完整,按審計調整后的資產進行賬務調整,使項目建設合法化、規(guī)范化,充分發(fā)揮工程項目使用效益的審計建議。
至2019年6月,蒙自市社會福利院已按審計決定進行整改完畢。
蒙自市審計局
2019年6月24日